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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发改委出台创新举措推进农民自主创业
2008-01-18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农民自主创业,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力量,增强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对于推进现代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认真贯彻嘉兴市委六届三次全体会议和推进农民自主创业工作现场会的精神,结合发展改革部门自身职能定位,嘉兴市发改委就积极推进农民自主创业提出了八条工作意见,并将工作措施分解至委内各责任处室贯彻实施。

  一、研究创业项目导向,推进创业载体建设。

  一是针对农民创业信息少、易跟风的问题,研究制订农民自主创业项目导向,年内开始发布农民自主创业项目信息,加强创业引导。二是充分利用山海协作、对口支援等契机,鼓励、引导农民到市外利用各种资源经商、兴办企业。三是结合乡镇工业功能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探索拓展其农民自主创业功能。

  二、加强规划引导,争取项目资金。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把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我委编制的相关规划中,明确农民创业的工作目标、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提供农民创业项目信息,提升农民创业层次,完善农民创业的外部环境。年内编制完成《嘉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率先发布实施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镇《新丰镇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面上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二是加强调研,对农民自主创业中的存在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对策措施。三是积极争列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等国家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和省千万农民饮用水项目,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建成秀洲区王江泾镇运西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三、探索建立政策性保险制度,化解农民创业风险。

  认真研究农民自主创业的风险问题,探索农民自主创业所需险种及保险范围,建立农民自主创业的政策性保险机制,年内率先在南湖区、秀洲区各选择1~2个镇开展农民自主创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适当提高保费补贴,创新投保方式,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经营户为重点,有效提高种养大户的投保积极性。推进桐乡、平湖、嘉善、海盐等县(市)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四、建设达标村和示范村,推进农村信息化。

  以建设信息化示范村和信息化达标村为抓手,着力抓好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农村信息资源建设和农村信息应用建设。年内建成30个信息化示范村,力争建成500个信息化达标村。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基础建设和服务网点建设,提升通信网络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村级信息服务点,逐步建立村级公共事务服务站,将城乡合作医疗、卫生健康、劳动力市场、优抚救济等政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下乡进村。整合建设农业信息资源库,做好远程教育、农业政策、农业科技、农业专家、农产品价格、农资监管等方面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提供特色农业、休闲旅游、龙头企业产品信息,拓宽市场渠道,带动家庭个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继续扩大“农民信箱”应用人群。大力开展农村信息化应用培训,推动网络入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购机上网,使广大农民能懂会用,为自主创业提供信息支撑。

  五、拓展农村服务领域,扩大农民创业途径。

  以发展工业的理念抓农村服务业,一是促进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发展,鼓励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农户庭园空间以及周围的鱼塘、果园、粮田、树林、菜地等农家资源,发挥自然特色和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休闲娱乐旅游经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抓好王店镇聚宝湾二、三期、凤桥镇神农庄休闲农村试点项目建设。二是推进农村沼气、秸秆、太阳能等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加强相关技能、管理培训,通过政策补助和市场化服务,鼓励农民创建区域性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和节能服务组织。年内建成海盐秸秆气化一期项目,争取省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

  六、探索宅基地置换转让机制,争取集体非农用地流转试点。

  一是积极探索农民合法宅基地流转的途径,推进对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完善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确认及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积极探索以买卖、出租、抵押、投资等农村土地使用权实现形式,支持农民以此获取创业资金。二是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向省政府争取列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研究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按现有耕地总面积留出一定比例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手续后,将其置换到乡镇工业功能区和城镇规划区,用于农村联办工业小区或农户联办投资性物业合作社。按规划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在增加农用地的同时,将相应减少的原农村建设用地,通过空间移位,等面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计划外指标。

  七、推进土地股份合作试点,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水平。

  以扩大农民创业和培育中小企业为重点,在土地股权的界定、设置、分配、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操作细则,分类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鼓励结合农产品基地建设、休闲农业开发、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等农业项目,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推广平湖渡船桥村、大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经验,推动年内海盐武原镇君源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工作。鼓励结合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复垦,以村集体预留的非农建设用地、新增非农建设用地以及其它资产,组建股份合作社,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等方面的开发经营,形成长效收益机制。

  八、规范涉农收费,降低创业成本。

  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农收费,认真落实促进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的价格政策。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作用,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农村价格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民建房、农村用电用水、农村道路运输等价格和收费,严禁各种涉农乱收费抬头,逐步规范农村基层组织的收费行为。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降低农民创业成本,为推进农民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浙江省嘉兴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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