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创新行动  政策文件  基金介绍  捐资企业  创业导师库  各地竞赛   竞赛报名
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省地税局有什么最新优惠政策?
2008-08-12

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省地税局有什么最新优惠政策? 答:(1)工业创意产业及基地,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2)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困难文化企业,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3)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连锁经营超市,自新办之日起一至三年内,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4)省重点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摘自《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浙地税发[2008]1号)

                 
              
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路451号凤起大厦南二楼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028047、87061472 传真:0571-87028006 电子邮箱:cyzjds@126.com